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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若如初见结局+番外

血葫芦 著

女频言情连载

在26岁人生里,我爱过一个女大学生。为了跟她在一起,我力排众议让她入职公司,并帮她还清了家里的债务。从此,我身边四年多了一位长相甜美的女孩。后来公司出事,我被人撞成残废,终生坐在轮椅上。而她,却在我出事那天,跟她的白月光紧紧拥吻。我不辞而别,她也从未找过我。再见面我成了小吃街里卖糖葫芦的,而她成了上市集团女总裁,身边站着曾经的白月光,两人高调秀恩爱。她看着我,眼眸冷漠。我心中抽疼,苦笑一声:“认识我,是不是你人生最丢人的事。”她眸中布满泪水:“嗯,我最丢人的事就是认识你。”人生若如初见就好了。01在我二十九岁那一年,我经历了人生最大的一个滑铁卢,这个滑铁卢直接让我失去了一切,差点连我的命都被他给收走。其实吧,它要真能把我的命给收走就...

主角:曾可可肖梓倾   更新:2025-02-09 13:4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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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曾可可肖梓倾的女频言情小说《人生若如初见结局+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血葫芦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在26岁人生里,我爱过一个女大学生。为了跟她在一起,我力排众议让她入职公司,并帮她还清了家里的债务。从此,我身边四年多了一位长相甜美的女孩。后来公司出事,我被人撞成残废,终生坐在轮椅上。而她,却在我出事那天,跟她的白月光紧紧拥吻。我不辞而别,她也从未找过我。再见面我成了小吃街里卖糖葫芦的,而她成了上市集团女总裁,身边站着曾经的白月光,两人高调秀恩爱。她看着我,眼眸冷漠。我心中抽疼,苦笑一声:“认识我,是不是你人生最丢人的事。”她眸中布满泪水:“嗯,我最丢人的事就是认识你。”人生若如初见就好了。01在我二十九岁那一年,我经历了人生最大的一个滑铁卢,这个滑铁卢直接让我失去了一切,差点连我的命都被他给收走。其实吧,它要真能把我的命给收走就...

《人生若如初见结局+番外》精彩片段

在26岁人生里,我爱过一个女大学生。
为了跟她在一起,我力排众议让她入职公司,并帮她还清了家里的债务。
从此,我身边四年多了一位长相甜美的女孩。
后来公司出事,我被人撞成残废,终生坐在轮椅上。
而她,却在我出事那天,跟她的白月光紧紧拥吻。
我不辞而别,她也从未找过我。
再见面我成了小吃街里卖糖葫芦的,而她成了上市集团女总裁,身边站着曾经的白月光,两人高调秀恩爱。
她看着我,眼眸冷漠。
我心中抽疼,苦笑一声:“认识我,是不是你人生最丢人的事。”
她眸中布满泪水:“嗯,我最丢人的事就是认识你。”
人生若如初见就好了。
01
在我二十九岁那一年,我经历了人生最大的一个滑铁卢,这个滑铁卢直接让我失去了一切,差点连我的命都被他给收走。
其实吧,它要真能把我的命给收走就好了,总比现在好,后半辈子只能以残废的身份在轮椅上度过一生。
二十九岁生日那天,我失去了我的公司,爱人,员工,财富,房子,名车,名表以及上流人士的身份…
从一个顶尖的上流人士摇身一变成了路边上的普通人,说难听点,估计连普通人都比不上,这种打击足以让所有人难以接受。
心态差一点的,估计直接要去跳楼准备重开人生了。
关于这种想法,我其实也有想过,真的,我有考虑过。
过惯了花钱大手大脚的日子,习惯了住豪宅开豪车的感觉,就很难再去适应普通人的生活了。
有句话说得很好,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”。
我一个曾经的上流人士,花花公子,上市公司老总,让我这么尊贵的人去过清贫的日子,不是让我去死?
可死了,真的就什么也没了。
现在只是没钱,但人还活着,虽然腿废了,可脑子还能动啊,只要还活着,就总有机会的吧。
有句话我很喜欢,“就算失去所有,我也不会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”。
一无所有又如何,大不了继续东山再起!
当然,人高气傲是属于年轻人的,今年我三十岁了,也到了该三十而立的年纪,在这个年纪里,胆子也没二十几岁时大了,心气也慢慢被生活跟现实磨没了。
对我而言,活着总比死了要好,生活苦点就苦点吧,最起码自己活着,那就是最好的事。
我控制轮椅来到门外,看着外面那缓缓升起的那一抹红太阳,心中的斗志隐隐有些上升,但也只是隐隐罢了。
“太阳出来了,我也该收拾收拾出摊了。”
叹口气,低头看着那双已经毫无知觉的双腿,忍不住一声苦笑,伸手在毫无知觉的腿部用力一掐,依旧跟以前一样毫无痛感。
这一年来,日复一日年复一年,我都会重复这个动作,就盼望着有天残废的双腿能突然恢复知觉。
我知道不可能,心里却总是充满幻想。
自从双腿被仇人撞废后,我成了残疾,出行只能靠轮椅。
为了能在这座城市中生存下去,我只能放下曾经的高贵,将曾经高傲的脊梁弯到最低。
我花钱找人改装了轮椅,加了电动遥控功能以及摆摊功能,每次我要出门摆摊时,就会把摆摊的小推车跟轮椅连接在一块,这样我就可以控制轮椅去出摊了。
小吃街里的人流量很多,尤其是晚上,人数要比白天多几十倍,人多的好处就是让我们这些出摊的人能够挣多一些钱。
别的东西我不会做,就算做以我现在的情况也比较困难,所以我选择摆摊卖糖葫芦,每次出摊前我都会提前把糖葫芦所需的水果跟小料准备好。
这样一到出摊的时间,我就能过去。
今天我收拾好了餐料,照常控制轮椅来到小吃街准备摆摊赚钱糊口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太爷故意在跟我开玩笑,居然让我在小吃街里看到了曾经的爱人。
曾可可!

03
“老板,你这糖葫芦怎么卖的?”
“老板!跟你说话呢,没听见?”
耳边传来男人布满的声音,听到声音我猛地回头,看到一个男人正伸手指着摊位上摆的草莓糖葫芦。
“你好,草莓糖葫芦10块。”
男人点头:“行,给我来两串。”
我拿出包装袋小心翼翼给客人将两串糖葫芦打包好,微笑着递给他。
男人接过糖葫芦,掏出手机左看右看,一脸疑惑询问:“不是老板,你这怎么连个付款码都没有啊,我这怎么付钱啊。”
我尴尬挠头,轻声开口:“不好意思呀,我用的老人机收不了钱,你有现金?给现金就行了。”
听到这话,男人直接懵圈了,一脸震惊的看向我。
我知道他是觉得扯淡,二十四世纪了,居然还有人连个智能机都没有,太不现实了。
这个世界上用不上智能机的人,比比皆是,只是他们经常生活在繁华的都市里,自然就看不到一些常年在深山里的人生活。
哪些人也许连电视都没见过,甚至有些深山连电都没有通,至今还在用着古早的蜡烛照亮。
男人在口嗲里面摸索了半天,终于是摸出一张五十的纸币,扔给了我。
我捡起纸币从口袋里面找出零钱,找给了他。
男人接过钱,看向我摇摇头,眼神里全是同情。
“唉,真可怜啊,都互联网社会了,居然还有人连个智能手机都没有,真离谱。”
对于男人的话,我只是轻轻一笑,拿起那五十块的纸币小心翼翼揣回口袋。
今天已经卖了5串糖葫芦了,除去成本自己也赚了一点,起码有钱可以去医院买药了。
摆摊这些天也没挣到多少钱,买药也不能买太多了,不然又没钱买菜吃饭了。
我忍不住苦笑一声,公司没破产前觉得钱真容易赚,现在自己摆摊才发现钱是又多难赚。
在我低头沉思时,全然没有注意已经有一个女人走到了我的面前。
我发现有人在看我,抬起头,看到那张熟悉的脸,我愣住了。
曾可可,她什么时候来到我摊位前的?
发现曾可可也在深深的打量着我,我心中有些难受,自觉无法面对她,将脑袋低了下去,手心全是汗,整个身体都紧绷了起来。
我从来都没有紧张过,跟人谈生意也是很轻松的,只有在面对曾可可的时候,我永远都是紧张。
这点,至今无法改变。
曾可可站在我的摊位前没有动,一双眼睛始终停在我的身上。
我心里一紧,该不会被她给认出来了吧?
一想到被她给认出来,我整个人都有些不自在,心里也是堵得厉害,不是滋味。
说实话,哪怕现在我跟她已经不是一个身份地位,但我还是不想被她看到,被她看到我如此窘迫可怜的一幕。
感受到曾可可凌厉的目光,我心中更加不安,身子既不自觉有些发抖起来,甚至还萌生起了逃跑的想法。
可我的腿已经废了,就算逃跑又能跑多快呢。
在这个世界上,我最害怕最不想见到的人,就是曾可可。
老天爷总是喜欢跟我开玩笑在,在我最狼狈不堪的时候,让我碰到最不想见到的人。
是老天爷给我的惩罚?
我只能将脑袋低得更下,生怕被曾可可认出来。
就在我焦急不安的时候,肖梓倾来到了曾可可身边,一脸微笑询问:“可可,怎么了嘛?”

02
曾可可是我26岁时候包养的一名女大学生,当时为了让她答应做我情人,我可是下了血本,砸出去两百多万。
追曾可可时,她还是大四的一名学生,即将走向毕业准备实习。
曾可可成绩一般,大学也是个普通的二本,但是她的野心特别大,二本的学历就想进入全国排名前一百的上市公司实习。
她的能力其实还可以,主要是学历没达到公司的审核标准,但为了能让曾可可顺利通过面试,我不顾公司同事阻拦,顺利让她入职。
入职后,她的野心更大了,居然想让我帮助她提前度过实习期,并且给她安排到别的岗位去。
曾可可是那种典型的甜美女孩,那一颦一笑,看得人心花怒放,恨不得给她做所有事。
我也是一样的,因为那个时候的我,特别喜欢她,为了让她答应我的保养,她提出的所有答应我几乎全部答应。
后来曾可可家里人欠下了几十万的赌债,不还就要断手断就,那个时候走投无路的曾可可终于是答应了我,只要我帮她还债,她就答应我的包养。
就这样曾可可终于成为了我的情人,准确来说是女朋友。
她就这样在我身边待了整整三年,直到我公司破产那天,她才抛弃我跟白月光在一起了。
或者说,早在很久以前,他们之间就一直保持着联系,只是我不知道而已。
再一次看到曾可可,情况跟当初完全不一样了。
财富不一样了,地位跟身份也不一样了。
曾经是有钱有身份的我站在她面前求着她跟我恋爱,而现在则是有钱有地位的曾可可亲昵的挽住白月光的手,像热恋的情侣一样在小吃街游逛。
曾可可穿着一件名牌风衣,里面是一件白色T恤,下半身是一条修身的牛仔裤,将她那双大长腿的优势全部展示,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高筒靴。
她白皙的天鹅颈上戴着一条价值上百万的“蓝眼泪”限量项链,那条昂贵的项链在灯光的照耀下,闪闪发光就跟现在的曾可可一样格外耀眼,让人无法忽视。
如今的曾可可已经完全脱去了大学时期的稚嫩与青涩,所展示的全是成熟女性的优雅与华丽,这一身打扮放在她的身上,可谓是完美,将她的高贵的气质全方面展示而出。
曾可可的旁边站桌一个个子很高,模样帅气穿着一身皮衣夹克的男人。
男人一边签着曾可可的手,一边微笑着给曾可可介绍着附近的美味,举手投足见尽显潇洒帅气。
这个男人就是让曾可可念念不忘的白月光,肖梓倾。
就是这个男人,让我输得一塌糊涂,还将曾可可的心牢牢握在手里。
今晚的夜有些难熬,寒风也吹的阵阵刺骨,冻得我心里凉凉的。
我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看向曾可可,或许是忘不掉吧,亦或者是想最后在仔仔细细的看她一眼吧。
我心里十分清楚,现在的我给曾可可提鞋都不配,更别说是站在她面前的肖梓倾了,估计人家随手买的两块钱炸串,都能比上我以前给她花几十万买的包。
在心爱的人眼里,你送什么她都会喜欢,哪怕是跟草她也喜欢,而不喜欢的,就算你送她一辆法拉利,人家也不会搭理你。
忍不住叹口气,最后再多贪婪的看曾可可几眼,毕竟,现在不多看看,以后就没有机会在看到她了。
今天或许就是我在现实里最后一次看到她。
我之前听人说八卦,曾可可马上就要跟肖梓倾一起去漂亮国发展事业。
以后我要是再想看到她,就只能通过电视跟手机。
可惜我住的地方没有电视,用的手机也是老人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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